2012河南专升本政策介绍
发布时间:2012-03-14 点击次数: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选拔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
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也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提供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12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2012届专科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具备选拔资格。
二、招生学校和专业 被推荐学生选报的学校和专业限定在《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范围之内。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选拔工作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师生评议、所在学校选拔推荐、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省招办组织考试、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1.推荐。专科学生培养单位应在推荐工作开始前公布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和办法,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依次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不少于三天)无异议的,方可向省教育厅正式推荐。各校(院)的推荐比例均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被推荐的学生按照《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由学校根据《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信息采集系统》的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并打印《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专科专业对应二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只能选择一个本科专业报考,否则视同放弃报考,取消推荐资格。录入数据时,选报的专业在《信息采集系统》根据考生所在专业自动生成的允许报考专业中进行选择。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高校的推荐选拔工作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各推荐学校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阶段学习。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并按照一定方式公示推荐名单,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推荐学校和接收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育质量。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对《推荐表》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清退违规录取的学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